近来,有市民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反映,泰安市佳泽置业有限公司一位杜某负责人,以泰安化肥厂宿舍拆迁的名义,骗取了几位业主的拆迁费,现在公司的负责人拒不退款,这可愁坏了咱们。
杨女士家的老房子就是在泰安化肥厂宿舍,据了解,泰安市佳泽置业有限公司2018年末与化肥厂宿舍的业主进行洽谈,化肥厂宿舍要拆迁,确认想要分到新房子的业主就先交2万块的拆迁押金,紧接着公司负责人告知各位业主能够提早选楼层、选户型,需求再交8万选户型的钱,并签订了一个协议,如到2019年5月4日化肥厂宿舍还未拆迁,便把业主所交10万块钱返还。其时杨女士并没有多想,十分信赖的把钱给了泰安市佳泽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杜某。杨女士还与公司负责人签订了合同,合同许诺2018年末宿舍便会拆迁。
“咱们这个钱从5月4号一向拖到6月10号,到现在都现已8月份了,宿舍没有拆迁,钱也没有退给咱们,现在公司负责人杜某我现已联络不到了。”杨女士说。
过后杨女士越想越不对,6月20号,杨女士申述了泰安市佳泽置业有限公司,可是因为现在找不到公司负责人杜某,法院也一向没有开庭受理,工作便这样放置下了。
13日上午,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来到泰安化肥厂宿舍,“前段时间说是要拆迁的,现在没动静了,开发商都跑了,有差不多两三户交钱的。”楼下一大爷说。
杨女士的志愿是想要赶快找到公司负责人杜某,不想把工作拖的那么久,杨女士表明申述之前曾询问过泰山区经侦大队想要立案查询,但工作人员表明这是民事纠纷,主张走法院程序。随后记者联络了泰山区经侦大队,据了解,假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有任何一家受理了这个案子,则其他两家就不能干预,所以经侦大队工作人员表明法院已然受理了便会处理,无论是民事纠纷仍是刑事犯罪都要通过查询之后,再以相关的规则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