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系统建造,促进房地产开发职业健康发展,日前,市住宅城乡建造委印发《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誉管理方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试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产生质量事故、未获得商品房出售许可证私行出售、违背房地产商场调控限购政策规则、未按规则移送公共服务配套设备等不良信誉信息都将被减分。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我市关于加强诚信系统建造要求,深化推动“放管服”变革,进一步发挥信誉在立异监管机制、进步监管效能方面的基础性效果,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期者处处受限,构成职业界成员诚笃守信的正确导向,我市相关主管部分拟定了《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誉管理方法》。该方法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运营事务的一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求填写本企业的基本信息、开发运营信息、杰出信誉信息。
依据管理方法,信誉点评满分为1000分。其间企业基本信息600分,开发运营信息200分,杰出信誉信息200分。不良信誉信息为减分项。信誉分值=基本信息分值+开发运营信息分值+杰出信誉信息分值-不良信誉信息分值。
企业的信誉等级分为A级、B级、C级、D级、E级五个等级。其间信誉分值850分以上的企业评为A级企业;信誉分值700分至850分的企业评为B级企业;信誉分值550分至700分的企业评为C级企业;信誉分值400分至550分的企业评为D级企业;信誉分值400分以下的企业评为E级企业。
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本企业的信誉点评成果存在贰言的,能够向市住宅城乡建造主管部分提出更正或吊销有关信息的书面申述,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相关信息供给部分在接到市住宅城乡建造行政主管部分转交的申述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并将核对成果奉告市住宅城乡建造行政主管部分和申述人。市住宅城乡建造主管部分依据核对成果,决议是否对相关信誉信息予以调整。
对信誉杰出的企业,我市将从优先处理批阅手续、优先受理提取监管资金请求、优先引荐参加评优评先、免予资质动态核对等方面进行奖赏。对失期企业,相关部分将采纳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进步查看检查的份额和频次、约谈其首要负责人、从严行政批阅、对商品房预售资金从严监管、不引荐评先评优、记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负责人及实践操控人个人信誉记载等惩戒办法。(陈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