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妥类别:养老稳妥、年金稳妥、分红险、自愿稳妥、原稳妥、个别稳妥、主险、夫妻稳妥
投保年纪:凡五十五周岁以下的合法夫妻可一起作为被稳妥人,由夫妻恣意一方作为投保人向我国人寿稳妥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本稳妥。
在本合同有用期内,本公司负以下稳妥职责: 一、若两个被稳妥人在本合同约好的养老年金开端收取日前一起身故,本公司按如下约好给付身故稳妥金: 1.本合同收效满二年以上且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稳妥费的,本公司别离按本合同现金价值的50%向身故被稳妥人的受益人给付身故稳妥金,本合同停止。 2.本合同收效未满二年或投保人未交足二年稳妥费的,本公司别离按稳妥费与本合同载明的手续费之差的50%向身故被稳妥人的受益人给付身故稳妥金,本合同停止。 二、除本条第一款景象外,任一位被稳妥人在本合同约好的养老年金开端收取日前身故,本公司按如下约好给付身故稳妥金: 1.本合同收效满二年以上且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稳妥费的,本公司按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向身故被稳妥人的受益人给付身故稳妥金,本合同停止。 2.本合同收效未满二年或投保人未交足二年稳妥费的,本公司按稳妥费与本合同载明的手续费之差向身故被稳妥人的受益人给付身故稳妥金,本合同停止。 三、若两位被稳妥人在本合同约好的养老年金开端收取日都生计,则在本合同约好的养老年金开端收取日及今后,本公司按如下约好给付养老年金: 1.在养老年金开端收取日及今后的每个年收效对应日,若两位被稳妥人都生计,本公司别离按根本稳妥金额的7.5%向两位被稳妥人给付养老年金; 2.在养老年金开端收取日今后的每个年收效对应日,若只要一位被稳妥人生计,本公司按根本稳妥金额的10%向该被稳妥人给付养老年金; 3.两位被稳妥人都身故,本合同停止。 盈利事项 在本合同有用期内,在契合稳妥监管部门规则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依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稳妥业务的实践运营情况确认盈利分配计划。假如本公司确认本合同有盈利分配,则该盈利将分配给投保人。被稳妥人开端收取养老年金后,本合同不再参加盈利分配。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挑选以下任何一种盈利处理方法: 一、现金收取; 二、累积生息:在本合同约好的养老年金开端收取日之前,盈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法累积生息,盈利累积的年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发布。 在本合同约好的养老年金开端收取日,假如两位被稳妥人都生计,投保人能够挑选将悉数或部分累积盈利作为一次性趸交保费用于添加本合同的根本稳妥金额,详细规范见累计盈利添加根本稳妥金额转化规范表;未用于添加根本稳妥金额的累积盈利部分不再计息。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盈利处理方法,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法处理。 本合同在效能间断期间不享有本公司盈利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