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限:本合同的稳妥期间为10 年、15 年、20 年、30 年和至被稳妥人年满55 周岁、60 周岁、65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七种。稳妥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咱们约好并在稳妥单上载明。
在本合同有用期内,咱们承当如下稳妥职责: 满期稳妥金 被稳妥人在稳妥期间届满时生计,咱们按根本稳妥金额给付满期稳妥金,本合同停止。 身故或全残稳妥金 被稳妥人自本合同收效(或最终复效)之日起1 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咱们按所交稳妥费(不计利息)的105%给付身故或全残稳妥金,本合同停止。 被稳妥人因遭受意外损伤或自本合同收效(或最终复效)之日起1 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咱们按根本稳妥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稳妥金,本合同停止。 本合同所列各种稳妥金的给付累计以1 种和1 次为限。 保单盈利 本合同有用期内,在契合稳妥监管组织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咱们每年依据分红稳妥业务的实践运营情况确认盈利分配计划。若咱们确认本合同有盈利分配,则该盈利分配给您。除本合同还有约好外,咱们每年至少向您供给一份盈利通知书。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盈利处理方法: (1)现金收取。 (2)累积生息:盈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法累积生息,并于本合同停止时给付。盈利累积利率以咱们其时宣告的为准。 (3)抵交稳妥费:盈利用于抵交到期应交稳妥费,若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今后各期的应交稳妥费。 交费期满后,抵交稳妥费方法主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法。 若您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盈利收取方法,咱们按累积生息方法处理。 在本合同效能间断期间,您不享有参加盈利分配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