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8号发布)第十九条规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造过程中的首要事项记录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中,并定时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存案。”我局实行了项目手册办理制度,并先后下发了金市建综〔1998〕81号、金市建综〔1999〕309号、金市建房〔2003〕34号文件予以贯彻执行。通过多年来的施行,对标准项目办理起到了必定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2006年以来,项目手册办理制度一度弱化,给项目的监管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项目办理,及时把握项目开发状况,以促进房地产商场健康稳定发展。我局参照外地的一些有用做法,对项目手册内容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完善(详见附件)。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认真执行项目手册办理制度,执行专人担任项目手册的挂号、办理、校验。往后,房地产房地产项目手册办理制度的执行状况,将作为房地产企业资质核定、年检、商品房预售批阅的重要依据。具体工作由局房地产开发建造办理处会同相关处室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