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商场监管局、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四部分联合印发的《展开联合整治房地产商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举动工作方案的告诉》(汉住建发〔2021〕83号)等文件要求,我市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出售行为的查看力度,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生意组织的违法违规出售行为。现发布两起房子出售违法违规典型事例,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商场健康平稳开展。
经查看发现,汉中旭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造的乐嘉中心二期项目,在出售房子过程中使用“校园旁”“枢纽站”“出资晋级”等字样进行广告宣传。我局将头绪移送市商场监督管理局,经市商场监管局确定,开发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则,对汉中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罚款18432元的行政处罚。
汉中旭三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造的三迪金域铂湾项目在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提下私行与购房人签定房子认购书并收取认筹金的行为,违反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出售管理办法》之规则,根据《商品房出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六款的规则,南郑区住建局对汉中旭三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正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