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小额贷款行业有序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江苏出台了《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今天,省金融办召开新闻通气会对《指导意见》进行发布和解读。
《指导意见》共十五条措施,在小额贷款公司扶持政策,市场准入、监管重点等方面做了相关规定。强调小额贷款公司一定要从始至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趋势。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实行差别化利率,优先发放优质客户低利率贷款。《指导意见》明确,放宽小贷行业准入门槛,支持合乎条件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在江苏发起或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取消小额贷款公司股东持股比例限制;鼓励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层持股。支持合乎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在全省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而在经营事物的规模上,《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省域内投资业务,创新开展可贷可投的业务模式。
江苏省金融办银行一处处长钱东平:“小微企业也好,科学技术创新企业也好,在融资通道上面都需要,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的并重,这也是我们这次考虑放宽它的营业范围,鼓励小贷公司,尝试投贷联动的一个重要原因。”
截至2017年10月末,全省各类小贷公司共521家,实际所收资本659.60亿元,累计发放贷款9917.32亿元,贷款余额753.57亿元,支持生产性农户、小微企业、和科学技术创新企业约18万户。无论公司数量、贷款余额还是发展质量、监管经验江苏都位居全国前列。(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郭艺 杨时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