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竣工检验,实际施工程单位请求吊销上述工程农人工工资专用账户,依据《保证农人工工资付出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浙江省工程建造范畴农人工工资专用账户处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4号)等规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9月3日。
公示期内,如发现上述工程存在拖欠农人工工资问题的,请带着有关依据资料到我局劳作窗口反映。公示期内无告发或投诉的,我局将依法出具农人工工资专用账户吊销证明,由开户银行按程序处理。
已竣工检验,实际施工程单位请求吊销上述工程农人工工资专用账户,依据《保证农人工工资付出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浙江省工程建造范畴农人工工资专用账户处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4号)等规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9月3日。
公示期内,如发现上述工程存在拖欠农人工工资问题的,请带着有关依据资料到我局劳作窗口反映。公示期内无告发或投诉的,我局将依法出具农人工工资专用账户吊销证明,由开户银行按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