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金融作业的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相关决议计划布置,安排拟定全市金融业展开总体规划和政策办法,安排施行关于金融作业的决议计划布置;
(二)担任联络、和谐驻市金融监督管理组织和金融组织;安排展开政府与金融组织协作、金融组织和企业对接,引导、和谐和鼓舞金融组织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展开的支撑力度。
(三)安排和和谐引入各类金融组织在辖内建立(分支)组织;辅导和推进我市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当地金融组织的变革、展开和重组。
(四)担任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展开。辅导和推进企业改制上市、股权、债券融资、并购重组、再融资作业。推进创业出资基金、股权出资基金标准展开。
(五)担任金融对外协作沟通,深化金融区域协作,推进当地金融业变革、立异展开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六)辅导推进执行属地危险防备处置责任,健全完善当地金融危险防备处置机制;牵头展开防备和处置不合法集资作业,合作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和冲击我市不合法金融活动,保护当地金融安稳与安全。
(八)依照责任分工,担任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出产、生态环保、信访维稳、食品安全、脱贫攻坚等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