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4日讯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抚银保监罚决字〔2022〕1号、2号)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安支公司存在无正当理由拒赔拖赔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中国银保监会抚州监管分局对其罚款5万元。
傅奕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安支公司无正当理由拒赔拖赔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中国银保监会抚州监管分局对其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保险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