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为引导小额借款公司发挥非消沉效果,连续施行小额借款公司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至2027年12月31日。
公告所称小额借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借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借款。
依据两部分发布的公告,对经省级当地金融监督管理部分同意建立的小额借款公司获得的农户小额借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经省级当地金融监督管理部分同意建立的小额借款公司获得的农户小额借款利息收入,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据新华社北京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为引导小额借款公司发挥非消沉效果,连续施行小额借款公司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至2027年12月31日。
公告所称小额借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借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借款。
依据两部分发布的公告,对经省级当地金融监督管理部分同意建立的小额借款公司获得的农户小额借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经省级当地金融监督管理部分同意建立的小额借款公司获得的农户小额借款利息收入,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